人才落户、居住证办理
作者: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 来源: 日期:2018-12-18 浏览


 

一、办理依据

(一)《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暂行办法》(市办发〔2017〕6号)

(二)<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暂行办法>实施细则》(市组通字〔2017〕60号)

(三)《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工作指南》(桂公网传[2017]72号)

(四)《桂林市公安局关于制订高层次人才,急需紧缺人才就先落户桂林暂行管理办法》

 

二、服务对象及条件

符合《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暂行办法》(市办发〔2017〕6号)确定的对象范围,或经自治区级、市级相关部门认定且服务于我市的高层次人才

 

三、申请材料

(一)人才落户:

1、《桂林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办理申请表》一式两份(盖章原件)。

2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。

3、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证书。

(二)居住证办理:

1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;

2、本人近期1张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;

3、填好的《广西居住证办理/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》;

4、经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确认并出具的证明(盖章原件);

5、住所材料。

6、提示:高层次人才提交相关材料申领居住证,不受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时间限制

 

四、办理程序

(一)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附证明材料,交至桂林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服务专窗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或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

(二)服务专窗受理材料后,转至桂林市公安局办理。需申请人亲自前往办理的,服务专员陪同或协助申请人办理。

(三)服务专员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

 

五、受理时间

全年受理。

 

六、办理时限

受理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答复。

 

七、服务专窗

桂林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

地址: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 桂林市人才市场二楼

服务热线:0773-2822906

 

八、办理单位

责任单位:桂林市公安局

承办部门:人口管理支队

联系电话0773-8991090、0773-8997010


附件:广西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.xls